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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监管与市场行为的双重失衡:深度分析与未来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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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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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渝人点评:新疆巴州光伏项目的招标争议暴露了当前行业监管与市场行为的深层矛盾。最低价中标的单一逻辑忽视了全生命周期性价比,既威胁项目质量也损害行业健康发展。光伏行业需在政策优化、市场透明度提升与企业自律中寻求平衡,以技术创新和规范竞争为基石,推动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炎黄产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邝渝人
光伏行业协会以“四连问”的形式直指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在新疆巴州项目中的招标行为,揭露了行业竞争走向恶性化的现实困境。此次事件不仅暴露了招投标机制中的深层问题,更突显了当前光伏行业在政策指导、市场行为和产业发展目标之间存在的结构性失衡。市场参与者在追逐短期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行业健康发展和长期价值创造的核心理念。
招标行为对光伏行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仅决定了市场资源的分配,也映射出行业的整体健康状态。然而,光伏行业协会披露的招标细节令人担忧。此次项目的最高限价设定低于行业公认的最低成本价,直接导致了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不得不“踩线”报价,甚至低于合理成本。这种恶性竞争行为,不仅威胁了企业的正常运营,更扰乱了整个产业链的价格秩序。这种现象如果持续蔓延,将大幅降低行业的创新动力,阻碍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的步伐。
更为严重的是,此类行为与中央政策精神明显背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整治内卷竞争,规范市场行为。而最低价中标的单一评判标准,显然无法契合“全生命周期性价比最优”的政策导向。这不仅对行业技术发展的激励作用有限,反而可能导致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质量和效率问题,从而拉低行业整体信誉。招标环节对综合成本、性能和技术能力的忽视,最终将对国家新能源战略目标的实现形成反作用力。
另一方面,此次事件也暴露了行业在监管和市场运行中的断裂带。光伏行业协会已经明确设置最低成本价,并多次发出风险提示函,但这些措施似乎未能对市场行为产生有效约束力。缺乏严谨的机制和强有力的执行,导致企业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仍然选择最低报价路线。这种“唯价是图”的竞争逻辑不仅削弱了行业监管的权威性,也对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形成冲击。
未来的行业规范需要从政策设计、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三方面协同发力。政策层面,建议强化对异常低价投标的规制,并以全生命周期成本为核心优化招标评审体系,确保选择的供应商能够在技术、价格和长期运营效率上实现均衡。市场机制方面,应加强透明度,通过公开评标标准和详细评分依据,提升企业对规则的信任度和依从性。同时,应为技术创新和高质量产品留足竞争空间,通过更科学的标准体系引导市场朝健康方向发展。行业自律方面,各大企业应联合建立长效机制,在价格、质量和技术等核心维度形成协同,共同为行业创造可持续的竞争环境。
炎黄产业研究院始终认为,光伏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顶层政策的支持,更需要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和市场机制的有序运行。在当前全球新能源转型的背景下,中国光伏行业作为关键力量,必须以健康、规范和可持续为目标,通过技术领先和市场拓展夯实国际竞争力。行业参与者需要超越短期经济利益的局限,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在秉承技术创新的基础上,以更高水平的市场协作和规范化行为为行业未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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